事项名称:居民户口簿
办理部门 |
公安局 |
联系电话 |
5034735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
办理时限 |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
办理地址
| 户籍地公安派出所 |
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收费标准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4)》
公民立户、户主变更或户主迁出要求更换或公民丢失《居民户口簿》后申请补办的情形。申办、补办户口簿应当由户主或户主委托户内成员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户主的《居民身份证》;
2、户主委托户内成员办理的,户主书面委托书、户主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首次申办免征,丢失、损坏补办3元/本(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1998]79号,财政部、发改委财综[2012]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