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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办理部门 国税局 联系电话 0550-2301168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 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信息或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络申报后提交的纸 质资料,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税收 优惠备案审批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 受理原因。
办理地址 政务中心4号楼国税局窗口
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收费标准 其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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