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自愿申请
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受理公证人员收集、审核材料、填写申请表、告知书——交经办公证人员——经办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经办公证员同意出证——送指定审核人审核、打印、装订公证书——通知当事人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装订档案——归档入库
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财产证明证书或文件遗嘱等
因每个公证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不同,所需材料也会有所增加,详情最好亲自到窗口咨询